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对弘扬爱国奋斗精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广大常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18〕11号)要求,现将《在教育系统常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8日